陈耀光律师是Dentons香港办公室企业金融业务部的合伙人。
陈律师执业领域主要是企业金融交易,包括公开和非公开并购、私募股权投资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、重组、收购、首次公开发行、H 股上市和一般合规事宜。陈律师曾为多宗备受瞩目的香港公开收购和全球发售提供咨询服务。他拥有 20 多年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经验,包括医疗保健、房地产、能源、媒体、零售、采矿和金融服务等领域。
陈律师在2019年至2024年期间被《亚太地区法律500强》(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 2019-2024)评为香港企业和并购领域的推荐律师。他还被 《国际金融法律评论》指南 (IFLR1000)评为股权资本市场领域的杰出执业律师。陈律师曾为多项获奖的交易担任法律顾问,其中包括新世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(New Century REIT)的退市和撤销授权项目,该交易获得了《金融时报》亚太区创新律师 2022 年报告 “促进业务增长的创新 ”类别的认可。
在加入Dentons前,陈律师曾是香港德杰律师事务所和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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